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哪些原則
(一)合法原則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二)協商一致原則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三)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價有償原則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主體
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資格要求:
(一)勞動者需年滿16周歲,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二)用人單位有用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義務:
(一)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二)勞動者的義務
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三、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必備的條款
勞動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哪些原則的相關知識,勞動合同簽訂應遵循的原則包括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找法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