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關于年度洛陽市中小學一級教師任職資
各區職改辦,市教育系統職改辦:
為進一步做好2017年度洛陽中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評審會講課答辯工作,根據《河南省中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講課答辯工作規則(試行)》(豫人社職稱〔2014〕13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講課答辯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價方式
2017年度中小學一級教師(幼兒園)評審采取講課答辯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講課答辯采取講課加答辯的方式進行。講課答辯分學科、農村學校、城市學校進行。
講課內容結合申報專業從本人2016-2017學年授課課本中由計算機隨機抽取,備課教材由參評教師自備。備課時只允許攜帶課本,不得攜帶任何輔助教材、參考書等資料。
答辯內容為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所應具備的教育教學理論、教育心理學、教學法和學科專業相關知識。
二、講課答辯對象
本年度參加講課答辯的對象為2017年度經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市、區職改部門資格審查通過的申報中小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三、講課答辯時間
12月10日,上午8:00開始,下午13:00開始。
四、講課答辯地點
洛陽市第八中學(具體位置:洛龍區龍門大道561號。乘車路線:市內可乘坐29路、37路、42路、65路直達洛陽八中站)。
五、講課答辯程序
應試人員集中后按組由計算機隨機抽簽確定講課答辯順序,并由本人簽字確認。應試人員按抽簽確定的順序由計算機程序隨機抽取講課內容,在規定場所進行15分鐘備課后開始講課答辯。
六、注意事項
1、參加上午講課答辯的考生必須于當天06:40前在洛洛陽市第八中學門口集合,參加下午講課答辯的考生必須于當天11:40前在洛洛陽市第八中學門口集合,凡在規定時間沒有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講課答辯資格。
2、參加講課答辯人員須攜帶講課答辯通知單、有效身份證件到達考點。
3、各區職改辦、市教育系統職改辦務必于12月8日上午(周五)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科領取講課答辯通知單,同時務必將講課答辯通知單告知、送達至每位參評人員。
附件:《洛陽市中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評審會講課答辯須知》
2017年12月4日
附件:
洛陽市中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會講課答辯須知
一、參評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按要求參加講課、答辯。凡在規定時間沒有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講課答辯資格。
二、參評人員先講課后答辯。參評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講課答辯通知單,經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講課、答辯。
三、參評人員在講課答辯期間要遵守紀律,服從管理。進入考點后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攜帶通訊工具;講課、答辯時不得向評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單位,一經發現視為作弊。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不得攜帶任何輔助性教材。
四、講課答辯前,由本考場面試人員按組抽簽確定參加講課答辯順序,講課答辯工作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順序逐一引入考場。
五、講課或答辯結束時要分別報告“講課完畢”、“答辯完畢”。到達規定時間,應試者應立即停止答題。
六、講課答辯的總時間為15分鐘,其中講課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大齡參評教師講課答辯的總時間為10分鐘,其中講課時間7分鐘、答辯時間3分鐘)。
七、講課答辯結束后評委當場進行評分,總分100分,講課70分,答辯30分。所在考場各評委平均分為參評人員原始成績。為確保講課答辯結果公平公正,如同類參評人員只設置一個考場的,原始成績即為講課答辯最終成績;如同類參評人員設置多個考場的,講課答辯成績采用“二次平均法”對參評人員的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績為講課答辯最終成績。講課答辯成績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類人員前15%的人員為優秀等次,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八、講課、答辯結束后應試者立即離開考場,并按照工作人員的引導離開考點。
九、參評人員違犯應試紀律,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講課答辯資格或宣布講課答辯成績無效。凡在考場內嚴重擾亂面試秩序,辱罵評委及工作人員,威脅他人安全,有失師德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