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樣寫小說
大多數的小說里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
找什么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么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
不過,在說鬼狐的故事里,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處理得像活人;即使專以恐怖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嚇的也還是人。假若有人寫一本書,專說狐的生長與習慣,而與人無關,那便成為狐的研究報告,而成不了說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見,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么,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么價值,有什么啟示;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為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依著上述的原則去選擇故事,我們應該選擇復雜驚奇的故事呢,還是簡單平凡的呢?據我看,應當先選取簡單平凡的。故事簡單,人物自然不會很多,把一兩個人物寫好,當然是比寫二三十個人而沒有一個成功的強多了。寫一篇小說,假如寫者不善描寫風景,就滿可以不寫風景,不長于寫對話,就滿可以少寫對話;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沒有人便沒有事,也就沒有了小說。創造人物是小說家的第一項任務。把一件復雜熱鬧的事寫得很清楚,而沒有創造出人來,那至多也不過是一篇優秀的報告,并不能成為小說。因此,我說,應當先寫簡單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創造。試看,世界上要屬英國狄更斯的小說的穿插最復雜了吧,可是有誰讀過之后能記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斯到今天還有很多的讀者,還被推崇為偉大的作家,難道是因為他的故事復雜嗎?不!他創造出許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們的李逵、武松、黛玉、寶釵,都成為永遠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創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我說寫小說應先選擇個故事。這也許小小的有點語病,因為在事實上,我們寫小說的動機,有時候不是源于有個故事,而是有一個或幾個人。我們倘然遇到一個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為主而寫一篇小說。不過,不論是先有故事,還是先有人物,人與事總是分不開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沒有人的事,和沒有事的人。我們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問題倒似乎不在于人與事來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樣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換句話說,人與事都不過是我們的參考資料,須由我們調動運用之后才成為小說。
比方說,我們今天聽到了一個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個青年人??墒墙浳覀兛紤]過后,我們覺得設若主人翁是個老年人,或者就能給這故事以更大的感動力;那么,我們就不妨替它改動一番。以此類推,我們可以任意改變故事或人物的一切。這就仿佛是說,那足以引起我們注意,以至想去寫小說的故事或人物,不過是我們主要的參考材料。有了這點參考之后,我們須把畢生的經驗都拿出來作為參考,千方百計地來使那主要的參考豐富起來,像培植一粒種子似的,我們要把水分、溫度、陽光……都極細心調處得適當,使它發芽,長葉開花??偠灾?,我們須以藝術家自居,一切的資料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要寫的東西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品——藝術品是用我們整個的生命、生活寫出來的,不是隨便地給某事某物照了個四寸或八寸的相片。我們的責任是在創作:假借一件事或一個人所要傳達的思想,所要發生的情感與情調,都由我們自己決定,自己執行,自己做到。我們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隸,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個故事,我們須親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著忙著去寫。旅行過了,我們就能發現它有許多不圓滿的地方,須由我們補充。同時,我們也感覺到其中有許多事情是我們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們要述說一個英雄,卻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槍給難住。那就該趕緊去設法明白手槍,別無辦法。一個小說家是人生經驗的百貨店,貨越充實,生意才越興旺。
旅行之后,看出哪里該添補,哪里該打聽,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去認真地扮作故事中的人,設身處地地去想象每個人的一切。是的,我們所要寫的也許是短短的一段事實。但是,假若我們不能詳知一切,我們要寫的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動。在我們心中,已經替某人說過一千句話了,或者落筆時才能正確地用他的一句話代表出他來。有了極豐富的資料,深刻的認識,才能說到剪裁。我們知道十分,才能寫出相當好的一分。小說是酒精,不是摻了水的酒。大至歷史、民族、社會、文化,小至職業、相貌、習慣,都須想過,我們對一個人的描畫才能簡單而精確地寫出,我們寫的事必然是我們要寫的人所能擔負得起的,我們要寫的人正是我們要寫的事的必然的當事人。這樣,我們的小說才能皮裹著肉,肉撐著皮,自然的相連,看不出虛構的痕跡。小說要完美如一朵鮮花,不要像二黃行頭戲里的“富貴衣”。
對于說話、風景,也都是如此。小說中人物的話語要一方面負著故事發展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現——某個人遇到某種事必說某種話。這樣,我們不必要什么驚奇的言語,而自然能動人。因為故事中的對話是本著我們自己的及我們對人的精密觀察的,再加上我們對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象的結晶。我們替他說一句話,正像社會上某種人遇到某種事必然說的那一句。這樣的一句話,有時候是極平凡的,而永遠是動人的。我們寫風景也并不是專為了美,而是為加重故事的情調,風景是故事的衣裝,正好似寡婦穿青衣,少女穿紅褲,我們的風景要與故事人物相配備——使悲歡離合各得其動心的場所。小說中一草一木一蟲一鳥都須有它的存在的意義。一個迷信神鬼的人,聽了一聲鴉啼,便要不快。一個多感的人看見一片落葉,便要落淚。明乎此,我們才能隨時隨地的搜取材料,準備應用。當描寫的時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義,小至一蟲一蝶,隨手拾來,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對小說中故事、人物、風景等作個籠統的報告,以時間的限制不能分項詳陳。設若有人問我,照你所講,小說似乎很難寫了?我要回答也許不是件極難的事,但是總不大容易吧!
選自《老舍全集》